陕农机办发[2008]19号
宝鸡、汉中、安康市农机(农业)局:
“5.12”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涉及我省,导致部分农机具受损。为了减少地震损失,抓紧修复受损农机具,帮助灾区恢复农业生产,按照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《关于做好地震灾区受损农机具修复工作的紧急通知》(农机鉴〔2008〕63号)要求,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做好统计工作。各地要尽快组织县级农机管理部门统计辖区内农机具受损情况,汇总主要受损机具的名称、品牌、型号、受损零部件名称、机具生产企业以及生产企业联系方式等。
二、做好联络工作。在统计汇总的基础上,由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统一协调,按主要受损机具类型及时与机具生产企业联系,组织、协调生产企业对本辖区受损机具进行维护修复。
三 、做好自救工作。市、县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当地农机维修人员,对受损农机具进行维修自救,抓紧机具修复,以保证“三夏”农机化生产。
四、做好总结工作。修复工作结束后,各市农机管理部门要对受损机具修复工作进行认真总结,将工作总结于6月底前上报省局生产处,以便掌握各地农机具维修动态。
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生产企业要本着从大局出发,对人民负责的态度,增强为农机化服务的意识,统筹兼顾,提前谋划,提高效率,推动各项工作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开展,为夺取抗震救灾全面胜利贡献力量。
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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