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县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:
依据《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》规定,凡取得拖拉机驾驶培训资质的学校,应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》报送省级农机主管部门一式两份,同时抄送所在地(市)级农机主管部门一份,连续两年不上报的学校,将被取消拖拉机培训资质。
我市已有10所已取得拖拉机驾驶培训资格的学校,但是2007年12月10日前,没有一所学校按照要求将培训机构情况表上报陕西省农机局,现定于2008年3月25日前,各培训学校必须将《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情况表》如实填写后,依据要求补报给省农机局科教处。逾期不报者,后果自负。省农机局科教处联系电话:029-62822229
二00八年三月十八日
抄送:本局领导,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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